院学字[2017]第53 号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校员工工作部[2017年]第37号文件要求,best365.com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范围:best365网页版登录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一年级员工除外)。
(以今年10月份认定的贫困生名单为准)
2、名额分配:全院共计62名,每班1名,包含各年级实验班、卓越班。
其余20个名额按以下方式分配:每年级每专业各1名,共计15名;剩余的5个名额分配到各年级中,其中,14级1名,15级2名,16级2名。分配到专业和年级中的名额有员工本人申报,学院员工资助工作组按照16/17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选拔。
备注:各年级卓越班均含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14级,16级实验班含在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15级实验班含在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3、参评条件:(1)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秀。上一学年单科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20%;体测成绩合格;(2)集团统一核实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自立自强,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学年内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且考评为良好以上。
详细参评条件参照《best365网页版登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评选程序:
1、由员工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由班主任组织本班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员工科。
2、公司员工资助工作组负责审查员工材料的真实性并进行汇总、统计工作,审查结束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员工工作副书记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员工处。
3、员工处对学院所报申请名单进行复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报送山西省教育厅。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2、XX班级励志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电子稿以班级命名发到qingonghui@126.com。
3、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和申请表在学院网站资料下载处和各年级群文件中下载。
四、上交材料时间与地点:
2017年10月9日晚上19:00-20:00;地点:员工科会议室。
五、学院专门设立意见反馈邮箱和电话:各班在评议过程中如有意见反馈的,请发邮箱478649309@qq.com,或致电620038。
六、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格和励志学金评审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七、严禁班内挪用国家励志奖学金充当班费、合伙均分等违反规定情况,如有发现,严惩不贷。
备注:
1、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学习成绩一栏中填写上一学年理论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排名。
3、各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必须由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确定,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员工科,不得以个人名义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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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