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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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7-12-19阅读数:

1、对学院日常教学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对违反教学秩序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

2、对学院本科教育整体规划、团队建设、公司产品改革与发展、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计划等重大问题给予指导和建议。

3、对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包括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大纲、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评优等)进行审议并监督贯彻执行。

4、提出或审议教学研究课题,指导学院的教学研究工作。

5、指导建立和完善各类教学评价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审议各类教学评估指标。

6、对完善本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教学管理措施提出建议并参与决策。

7、组织参与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能力考评。

8、审议其它有关教学工作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