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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毕业生迁户须知

发布时间:2014-05-05阅读数:

毕业生同学们:

你们好!

2013年的毕业生迁户在即,户口对同学们非常重要。毕业后,所面临的工作、结婚、购房、贷款、出国等都需要户口。往年毕业的一些同学,因为漠视户口问题,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不便,所以请同学们一定要重视户口迁移,确保户口准确迁出,顺利落户。现将迁户注意事项下发给你们,请同学们仔细阅读。

一、  入学时未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同学,毕业时不需要

办理户口手续。

二、  本科生校内本升研的这部分同学,户口暂时不动,

待开学后,我们会通知相关负责人来学校户证科办理转户手续。

三、  按照《山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相关规定》毕业生户

口将按照“报到证”即(派遣证)上报到地址做迁移,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址必须和报到地址一致,否则不能落户。

四、  报到证为单位名称的,则须在单位集体户落户。这

种情况比较多,也比较容易出错。同学们需要注意的是:

1、迁户本人必须问清工作单位能否落户。如有特殊原因,

单位不接收户口的,请勿必在6月21日前和学校保卫处户籍室联系。请同学提前与单位协调、沟通户口问题,如需回原籍及时到原籍所在派出所开同意接收证明。有的同学未然而携户口迁移证去单位落户时无法落下,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如果单位落户地址有特殊要求,需本人在6月21日前,向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提交纸制说明。

 3、派遣到太原市工作的同学请以班为单位于6月21日前到保卫处登记单位所在地详细派出所。以便户口能正常迁出。

 五、凡是领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请在有效期内尽快办理落户事宜。如需改迁户口的,则需要一年内,先回学校招就处改派报到证,之后持改派后的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证改迁手续。

 

 以上部分是经过和派出所几轮协商后定下来的,时间紧,希望各位同学积极准备,如无法按要求时间拿到证明,请于6月30日后到派出所直接办理。

    办公电话:3922049

 

 

 

 

                              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六月